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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四个传统村落获中央财政支持

来源:互联网 发表时间:2014-08-29 15:37:31 作者:佚名 评论 0 条 | 查看所有评论


近日,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文化部等联合公布了2014年第一批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,327个中国传统村落入选。其中,江苏省共有4个村落入围名单,全部在苏州,分别为吴中区东山镇陆巷古村、三山村和金庭镇明月湾村、东村村。

据了解,为使中国传统村落文化遗产得到保护,中央财政初步确定3年投入100多亿元,使我国传统村落中的文化遗产得到基本保护,具备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、防灾安全保障、保护管理机制,逐步增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综合能力。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及前期准备情况,2014年先启动650个左右村落的保护工作,主要包括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示范、防灾减灾设施建设、历史环境要素修复、卫生等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环境整治、文物保护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等。

业内人士表示,需要保护的要素主要有村落传统建筑、村落选址和格局以及村落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三方面。其中,村落传统建筑中主要包括传统建筑外观修缮、建筑结构、建筑造型、建筑材料等;村落选址和格局中主要包括村落传统格局、历史环境要素(古井、古桥、古树等)以及村落与周边自然山水环境的协调共生关系;村落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、传承人、传承技艺等。

具体来看,传统村落保护将依照“修旧如旧、建新如旧、旧里透新”原则,一方面,对于历史价值较高的建构筑物、历史环境要素等应以修缮保护为主,还原其历史原真性,保留其传统风貌,使整体风貌、格局相协调;另一方面,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应以人为本,一切保护与发展行为应建立在改善人的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上,只有人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了,才能更加稳固扎实地推进保护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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